七月十六日晴
敘述一個論點時
應先以清晰邏輯推演出這個東西為何重要(why)
而後明確的定義出它是什麼(what)
我們需要何種資源,且應當如何著手進行(how)
可能達到怎麼樣的效果去呼應最初設定的目標
敘述的最後才是以現有的網路資源
來舉證以上可能呈現的樣貌
.
若先以舉例的方式溝通(像XXX就有做這個東西…@#$%%)
有時可能可以節省一些時間
但是更多時候會因為雙方都以為對方對同一件事情的認知相同
而產生之後更大的誤會以及更難解開的概念差異
而這些部分多半需要更多的時間協調
到最後卻發現徒勞
兩方或許都沒有妥協的必要
因為求取絕對正確的辯論結果根本不會存在
.
另外一種可能
便是在對方對此例缺乏好感時
容易將這個論點直接貼上標籤
抽取出相應負面態度來影響之後相關敘述的認知和思考方式
.
這些或許都是該盡量避免此種溝通方式的主要原因
.
.
今天下班騎車過福和橋時
看到無敵美的夜景
一邊感嘆也一邊搖晃著對抗隨時可能撞車的恐懼
後來突然閃過如果真因為貪看美景而出車禍
可能人在醫院還要接受親友無盡恥笑的淒涼場面
突然就加快油門滑下橋去…
特此紀念這個詭異的時刻和自己常常出現的無聊念頭
About this entry
You’re currently reading “七月十六日晴,” an entry on 夏。米蘭數位
- Published:
- July 17, 2008 / 12:35 am
- Category:
- 實 習 日 誌
- Tags:

5 Comments
Jump to comment form | comments rss [?] | trackback uri [?]